發布時間: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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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七必須
一、樹立紅帽子權威,“三違”必須連帶責任追究管理人員
解讀:公司領導,安環部管理人員,生產發展部、地測中心中層管理人員,項目部經理層,生產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安全副職、安全組為“紅帽子”人員,發現“三違”行為要實行連帶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二、蹲班值守必須同進同出、嚴格履職
解讀:蹲班值守人員應優先對風險較大工序和作業點進行安全確認,當班跑面后要進行回頭看,且必須與作業人員同進同出,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天數和時間符合要求,嚴格執行帶班下井要求。
三、風險較大的作業工序或作業地點必須提前上報
解讀:風險較大的作業工序或作業地點必須先上報經過確認方可作業,比如:人工施工天井,卷揚鋼絲繩、高壓電纜、反井鉆機等大型材料設備下放,采場破碎、采場因垮落超過設計采幅,頂柱回收,震動斗砌筑,新增作業點或作業點發生較大變化時。
四、每月必須開展安全專項督查,落實聯點包保責任
解讀:聯點包保人員必須按要求對班前會流程、班前安全確認、風險防控措施落實,現場“一對一”培訓、標準化建設等進行督導檢查;安環部、紀檢部進行聯合督查,每周進行調度,每月安委會通報。
五、注重安全培訓實效,每人每月必須至少參加一次培訓
解讀:創新培訓形式,以現身說法、談心談話、視頻教學、培訓師辦班及實操培訓等形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每人每月參加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六、嚴格班組管理,本年度內班組達標率必須100%
解讀:開展班組現場標準化創建,嚴格按“三必查、四必講、三必問”要求召開班前會,繼續推進優秀班組和班組長的評比,推動“五三三”班組建設達標100%。
七、嚴格事故管理,必須落實“四不放過”
解讀:聯點包保人員負責區域內發生輕傷、險肇事故的,必須參加事故調查分析會,生產單位月度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的由公司分管安全副總及區域聯點領導參加,發生兩起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參加事故調查分析會。通過對事故的全面復盤實現一次事故全員受教、全域整改。
技術五落實
一、落實無設計不施工
解讀:設計前必須勘察現場,設計中要有針對性地安全措施,設計后經單位內部生產、技術、安全人員進行審核。
二、落實無交底不施工
解讀:技術交底前要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并在現場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聯合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三、落實工程驗收同步安全驗收
解讀:月度工程驗收時要核查現場工程與設計是否相符,錨網錨索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四、落實現場變化后的技術管理
解讀:巷道貫通前要出具貫通通知書;采場上采至離上中段6m時要進行頂柱回收設計;上下對應采場,下中段采場上采至離上中段10m時,下中段采場必須停止上采;采掘面有重大變化時要重新進行設計審簽。
五、落實“四新”的研究應用
解讀:從引進到實施全流程專人跟蹤辨識管理,形成標準完整的工藝技術參數和安全操作流程。
操作十嚴禁
一、嚴禁無設計和無交底施工
解讀:技術人員未進行設計和交底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嚴禁私自進場作業。
二、嚴禁空頂作業和單人進行松石處理作業,嚴禁人工拆錨網、托盤及木材等支護
解讀:松石處理要堅持“確認退路,先頂后幫、由外向內、從安全到不安全”原則;錨網內存在大塊松石且錨網已經受力時,不得人工拆除錨網進行處理,錨網需要搭接時不允許拆除托盤后搭接,采場放炮前不得拆除木材支護;嚴禁空頂作業指支護跟進作業擋頭,人員必須在支護下作業。
三、嚴禁違規動火作業和井下吸煙
解讀:動火作業必須經過審批,動火前要準備好滅火器并移除周邊易燃物品,動火作業后要進行清場。
四、嚴禁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穿戴配備不到位作業
解讀:下井必須佩戴定位器、自救器,一線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護脊背夾。
五、嚴禁斜井開車時行人、斜井施工無擋墻作業
解讀:斜井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斜井在下延掘進時,在下部擋頭向斜井以上30~50m位置設置臨時擋墻并及時跟進。
六、嚴禁不按爆破規程作業
解讀:嚴禁盲炮處理不到位、爆破警戒不到位、邊裝藥邊打鉆作業。
七、嚴禁進入溜井內處理卡斗
解讀:溜井內發生卡斗時,人員不得進入溜井內進行處理。
八、嚴禁充填法采場底部不采用膠結充填和錨桿(索)支護
解讀:充填法采場根據設計要求對底部4~6m采用混凝土+廢石的膠結充填,首輪拉底時根據設計要求對采場進行錨桿或錨索支護。
九、嚴禁未進行氣體檢測作業
解讀:每班進入作業面時必須履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程序要求,且空氣質量檢測達標后方可作業。
十、嚴禁高空作業無防墜措施
解讀:溜井格柵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天井內作業必須懸掛安全網和搭設安全作業平臺;人行井內作業必須設置安全平臺并懸掛安全網或系安全帶;其他高空作業如腳手架上必須有安全護欄并系安全帶;禁止采場溜礦井放空高度超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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